导语


人类社会作为复杂系统,处在混沌与秩序的边缘,从中涌现出大量复杂现象。社会秩序从何而来?除了源于自上而下的层级式治理,和作为“看不见的手”的市场机制,上世纪80年代提出的“自组织”作为第三种治理模式备受推崇,体现了秩序自下而上自发形成的过程。选择正确的治理机制可以带来巨大的效益,而良好的治理机制往往是多种机制相结合并互为补充而形成的。

本期《信睿周报》为复杂科学特辑,由集智俱乐部参与策划,特邀张江、罗家德、王国成、唐乾元、吕琳媛、刘宇、胡脊梁、陆超超等集智社区学者分别撰稿、受访,从多角度介绍复杂科学的前沿进展,梳理复杂性研究的最新认知。特辑另附包含24本著作的复杂科学书单。特辑购买入口见文末,各大网站均有售,欢迎大家订购阅读。

研究领域:复杂系统,自组织,涌现

罗家德、万怡 | 作者

《信睿周报》第83期 | 来源

邓一雪 | 编辑



于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复杂科学,动摇了化约主义方法论(即还原论)的理论大厦,也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与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复杂性、复杂系统研究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作为复杂系统的社会系统中充满了大量复杂现象,亟待社会科学研究者给出解释与回应。


人类社会是混沌与秩序边缘的绝佳体现。自社会学出现,“秩序从何而来”即是一个核心问题。为维持社会系统的持续运行,人类试图以各式各样的规则来规范行动者的行为,如成文的法律、规章、流程与制度,即我们所说的正式制度,或被一部分群体内化于心的风俗规范、道德准则与基本伦理等,即非正式制度。这些正式或非正式制度使得生活在社会中的人可以对与自己相关的行动者的下一步动作有一定的预期,做出可靠的预测。人们有规可循,照章行事,违背这些规则的人将会受到制裁或道德上的谴责,于是社会得以相对平稳地发展运行。

然而,当社会系统中的正式制度失去效力,又缺少被普遍接受的非正式制度时,社会就会陷入无序状态,如在历史上王朝更替的过渡阶段,常常战乱、匪患丛生。另有一种混沌状态,是即便某个群体内部具备一定的规范,但整体的社会系统由于对微小的变化高度敏感而变得十分不稳定。管理学中著名的商业策略游戏“啤酒商游戏”就揭示了社会系统中的混沌现象。在这个游戏中,上游的制造商、中游的批发商和下游的零售商都遵循其所扮演角色的规范,基于理性去采购与囤货,但这样一条完全照决策规则进货、销货的价值链,只因为市场上消费者的需求变动,就引起了供货链紧张、批发商随意扩大采购及厂商扩充产能,最终导致啤酒库存积压和滞销。

Beer Distribution Game Board丨图源:Wikimedia Commons

那么,能带来稳定秩序的制度究竟如何产生?霍布斯(Thomas Hobbes)在《利维坦》中指明,在“自然状态”下,人与人会为了私欲不断争斗,处于“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为了避免无穷尽的纷争,人们需要去建立一种共同的权力——所有人都将自己的一部分权力让渡给国王,于是人民的权力变成了王的权力,人民都服从于这种“权威”,统一的国家得以形成,在此基础之上,国民共同抵御外部的侵略并停止内部的争斗,因此获得一种社会秩序。从霍布斯的论证中不难发现,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首先呈现出的是天然的“无序”状态,所谓的“有序”是通过人为的操控来产生规则与秩序,且这样的秩序来自权威自上而下的层级式治理,强调政府作为“看得见的手”应当发挥作用。

另一种能将无序导向有序的机制是市场,基于“理性人”假设,将治理完全交给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亚当·斯密(Adam Smith)从理性人的视角出发,认为只要市场上的交易信息公开透明并能保证足够的参与度,行动者为了获得利益、实现互惠,就会在随机交易的过程中自发地形成规范,交易者也自然会约束自己的行为。通过多主体之间的自由交易,秩序得以形成。

然而,市场不是万能的,公地悲剧、囚徒困境以及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现象都揭示了市场的“失灵”。层级同样会“失灵”,组织僵化、目标漂移、决策错误、推诿塞责会使系统失序。那么,想要获得有序的公共生活,到底应该依靠市场还是层级治理?市场的关系基础是交易,强调竞争的逻辑,参与其中的成员需要尊重合约,并保持信息透明,才能维持交易的秩序;层级治理则强调自上而下的控制,强调权力逻辑,通过法律法规、权威和命令系统的强制性,使社会成员的行为能够被较为准确地预期。

如果对治理理论寻根溯源,可以回到1937年的“科斯之问”。科斯(Ronald H. Coase)所写的论文《企业的性质》The Nature of the Firm在最初发表时并没有获得多少反响,却成了治理理论的先声。科斯和威廉姆森(John Williamson)等人在对交易成本理论的研究中明确提出,层级和市场是两种不同的治理机制。威廉姆森将交易成本的概念应用于组织研究,提出一笔交易中的资产专属性、交易次数、行为和环境的不确定性是决定交易成本的关键,由此决定该选择市场还是层级的治理机制,进一步深化了科斯的治理研究。两位学者也因相应的研究先后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20世纪80年代以来提出的“自组织”是经由情感关系或共同兴趣爱好和某种认同聚集而成的,并在互动中形成内部认同的乡规民俗、行业伦理、职业伦理等,由此产生秩序。自组织亦称社群(community)、网络(network),是层级与市场之外的第三种治理模式。

提及自治理、自组织,就不得不提到另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政治学家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奥斯托罗姆对自治理机制的研究揭示了自主治理的组织在不断的人际互动中可能建立起的三种重要规则:操作规则、集体选择规则和宪法规则。那么,能产生这些规则的组织是怎样出现的?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本文接下来要介绍的关系、社会网络结构与自组织,这也是复杂社会系统得以自下而上涌现新制度的关键。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与奥利弗·威廉姆森共同被授予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自组织概念源于系统理论,体现的是一种自发形成的过程:在复杂系统中,其组织、秩序的产生都是自发的,通过系统部件、部件单元和单元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协调来产生全局的有序。在社会系统中,自组织的现象与人类文明相生相伴,否则我们很难解释为何早在远古时期就有“部落”这样的组织形式出现。

在社会科学领域,自组织还可以作为名词使用,以指代自治理团体;其作为动词使用时,则指形成自治理机制的过程。如何理解自组织过程?笔者曾经组织的一个社会学实验或许能够较为充分地呈现。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笔者及研究团队前往灾区参与灾后重建,并在灾区进行干预式社会学实验:我们选定了一个乡村社区,与建筑学学者、从业者一起为该村落设计房屋重建方案,并以各种方式激励村民亲身参与到重建过程中,以观察村民是如何在被激励的条件下自我组织起来共同处理和解决问题的。也正是通过村民们的自我组织,这个乡村社区在前期顺利地完成了大部分重建工作。

通过这一实验,我们发现,中国社会中的自组织过程的核心即中国人所谓的“关系”,而发动关系的人被称为“能人”。在社区场域,不论是较为重大的决策与主张,还是居民的共性需求得以顺利推进,通常源于能人的牵头与号召。能人出面,使得有诉求的居民得以组织起来实施一些有效的行动,这是一个动员的过程。西方与动员有关的理论研究都强调理念动员或需求动员;而在中国,比需求动员更为普遍的是来自关系的动员,这种关系表现为同乡、党员、同事等,尽管其动员方式在具体形式上会有差别,但本质上还是关系逻辑。因而,自组织过程的第一步就是通过能人使得一群人聚拢,这群人之间的联结越多,关系越紧密。在关系“滚雪球”的过程中,产生了社区内部的小团体,小团体成员虽与小团体外的其他人的关系相对疏远,但在内部形成了紧密的朋友圈。

本土自组织中能人现象的特点图源:罗家德,孙瑜,谢朝霞,和珊珊.自组织运作过程中的能人现象[J].中国社会科学,2013(10):86-101+206.


与小团体理论相关的是关键团体人数理论。通常,一个小团体在发展初期诉求的公共利益是好的,但此时参与的成员少、规模小,公共利益得不到太多保障,付出的成本往往大于收益,参与者都是有着共同目标的志愿者或被能人动员来的有关系的人,小团体也主要依靠志愿者精神与情感关系维系。这样的小团体形成后,便具备了集体行动的能力,团体成员已经可以认识到自己的团体身份,会为实现某个共同目标而采取集体行动。为实现集体行动,团体内部开始分工、合作,基于乡规民俗渐渐形成行为规范,这种规范使得团体事务能够不断向前推进。当小团体发展到一定阶段,成员数量超越了关键团体人数,收益开始大于成本,自组织的过程就进入了下一个阶段,开始有更多人愿意加入这个团体,因此需要建立自治理机制,使团体成员在一套规则下建立信任,均衡地分配收益;而对于搭便车者,要有相应的声誉机制、监督机制与奖惩机制对其进行排除。在这些机制建立的过程中,形成了自组织的正式或非正式制度,并通过监督机制、分级惩罚制度使其得以在自组织中继续执行,也使得所有的公共行动能够持续进行,从而创造出更多的公共资源,可供自组织的成员进行互惠分配。这也是中国社会中一套完整的自组织过程。我们会发现,在社区这种以情感性关系为基础的场域,人们主要和邻里、熟人交往,因此自组织的治理机制比市场或层级更为适宜。

治理理论之所以被推崇,是因为其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市场失灵,也能弥补政府失灵(或层级失灵),但这不意味着自组织的治理机制优于市场或层级的治理机制,在不同的情境之下须根据交易性质、外在环境和信任关系对治理机制进行选择。正确的治理机制可以带来巨大的效益,且良好的治理机制往往是多种机制相结合并互为补充而形成的。从现实经验出发,我们会发现,绝对的秩序在社会系统中非常少见,好的秩序是适度的秩序,这就更有赖于不同情境之下的不同规则及其动态组合。

             


带着对局部的、较小的自组织所产生的秩序的理解,我们可以试着考察复杂社会系统中的另一种现象——更大网络(largernetwork)中的涌现(简单来说,涌现就是在宏观的、整体的层面出现的新特性、现象),正是层层涌现的结果生成了整个系统的制度。从自组织到涌现,意味着视角由微观转向宏观。当许多小的实体通过相互作用联结成一个系统之后,这个系统会展现出作为部件的小的实体不具备的新的特性。系统科学家彼得·康宁(Peter Corning)认为,涌现所表现出的应该是前所未有的新颖性、一段时间内的连贯性,而且它是一种整体的特性,可以被察觉、感知,其结果是可以持续演化的。

区别于生物学、物理学乃至于计算机科学中的模拟模型,社会科学中的涌现必须关注两个非常重要的前提:

第一,社会系统中的主体,即作为分析单位的个人,其行为有自身的动机,这些动机可能源于其生命历程中的经验、对他人的模仿、所处文化的影响乃至于抽象的所谓“冥冥之中的指引”。无论如何,这些动机能够为研究者所体察和理解,这一事实使得社会系统研究与生物系统、生态系统等复杂系统研究相比,增加了一个重要的维度。

第二,在社会系统中,新的特性的涌现并不完全依赖于自组织——不管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新型组织还是看似充满变革性的制度,更多情况下是“他组织”力量与“自组织”力量共同推动而导致的演化结果。譬如,在奥斯特罗姆关于公共事务治理的研究案例中,当相关群体在自我协商、自我治理的过程中遇到难以调和的矛盾时,通常会将问题提告到法院乃至政府请求裁决,而政府也会为其提供行事的标准,即“宪法规则”,明确相关群体在自治理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这些群体必须在依循宪法规则的基础之上才能进行自发的行动。可以说,社会系统中的制度创新是自下而上的自组织与自上而下的他组织共同作用的结果,这是另一个重要的维度。

在明确以上两点后,让我们将目光转向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 (Mark Granovetter)在其著作《社会与经济》中对于“制度如何产生”这一问题的讨论。《社会与经济》一书中所列举案例丰富多样,探讨了社会规范(social norms)、产业制度逻辑 (institutional logics)和思想体系等各个层面的制度是如何产生或变迁的。从个体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到由其联结成的小团体,小团体会涌现出某类集体行动与内部规范,而数十个、数百个这样的小团体合纵连横,形成一张更大的网络,又经由网络结构、集体行动的共同演化涌现出某种制度或文化。每一次从一个层次向更高层次的发展都不是简单的加总或线性的过程,也即每个层次导向后一层次的过程都是新的网络结构与新的集体行动的涌现,以及行动和结构的共演。这种层层涌现的过程是《社会与经济》一书关注的核心问题。

《社会与经济》马克·格兰诺维特,中信出版集团, 2019

换言之,格兰诺维特对企业、跨国组织、社会文化发展的分析,展现的是社会系统中的涌现所涉及的“规模”(或尺度)问题。任何一个社会(或国家)都是从一群人的关系和他们的自我组织开始,开启行为和制度层层涌现的过程的。以个体能人、双边关系为起始点,再从小团体变成社群,进而发展到更大规模的网络,如大组织、城市、社会、国家甚或全球。当然,行动者在这个过程中绝非完全受制于网络关系,格兰诺维特也特别分析了作为复杂社会系统的主体的行动动机:在层层演化的过程中,行动者想要获得正向发展,必须利用环境因素中有利的部分,使得自身所在群体能够不断壮大。在这个过程中,有两种权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种是网络中心的权力,即依靠小团体中高密度的一群人(网络密度指的是行动者之间实际联结的数量占这部分行动者之间可能存在的最大联结数量的比值,高密度可以理解为小团体内合作紧密。——作者注)合作产生的权力来推动集体行动达到目的;另一种是“桥”的权力,即通过跨界成为不同群体之间的“桥”,沟通异质性的资源、圈子、文化等以实现创新,从中涌现出新的制度。作为“桥”的行动主体,文化和制度带来的是更为丰富的“工具箱”,而不是在原有制度下抱残守缺。行动者能够良好地适应环境,懂得正确地运用工具、顺势而为,在每一次选择工具的过程中都能巩固下一步行动的能力与权力,并准备好不同的方案以应对环境的变化,在关键的节点上甚至能够造势,为推动选定的方案营造适宜的环境。

相对应的,宏观的社会制度对个体的影响也并非直接作为结果体现在个体行动者身上,而是通过社会网络、关系进行层层连接和渗透。格兰诺维特特别强调的一点是,尽管社会网络在他的论述和分析中一直处于关键位置,但社会网络在大多数情境中的解释力并非决定性的。对这一立场的坚持与格兰诺维特的“反化约”理念一致,也是社会科学研究者在复杂社会系统研究中应当谨记的一点,完全依赖化约主义建立的“理想类型”并无益于我们理解真实的社会现象。




作者介绍




罗家德,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与公共管理学院合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先后取得经济学、应用数学硕士和社会学博士学位。清华大学社会网络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计算社会科学与国家治理实验室社会学组PI。致力于社会网理论研究、大数据中的社会网分析、自组织过程研究,并将中国社会的“关系”、“圈子”等特质置于中国本土化管理研究之中。主要著作:《中国人的信任游戏》《社会网分析讲义》《云村重建纪事》《复杂:信息时代的连接、机会与布局》《中国治理:中国人复杂思维的9大原则》《复杂治理:个人和组织的进化法则》。


万怡,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候选人,研究方向为组织社会学,社会网络,社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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